时温关灯回屋,没再管睡在地上的人。
经过一晚上折腾,严重睡眠不足的时温一觉睡到早上十点。他从不用闹铃,生物钟失灵,等他坐起来看到手机上的时间时,大惊失色。
他胡乱套上衣服冲出卧室,一股浓郁的饭香味硬生生把他定在当场。
万重为端着培根煎蛋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吃了饭再走?”
他还穿着昨天的衬衣,头皮上一层青茬支棱着,脸色红润了不少,但仍有一点病态。客厅也被他收拾过了,行李箱放在一角。
他气定神闲地端着盘子,仿佛这里是他的家。
要说时温这个人,温柔是温柔,个性也相当个性。他想对一个人好,可以把自己所有锋芒收起来,把全是嫩肉的触角伸出去给你摸,摸疼了也绝不吭一声。
但现在,他全部触角上都因为迟到和起床气沾染上了尖刺。
“不吃了,上班已经迟到了。你吃完了就走吧。”他话说得硬邦邦,没什么表情绕过厨房,从书桌上拿了包,几步走到门口准备换鞋。
完全当万重为不存在。
“不用着急,”万重为跟出来,面上带着关切,“我帮你请假了,吃了早饭再走。”
时温换鞋的手僵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