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胭脂。”我伸手指指额头的红痣,又说。
“胭脂。。。。。。”他呢喃,看着我,笑。
“你呢?礼尚往来,你也得告诉我名字才行。”我凑近去问他,伸手想往他怀里掏。
他将衣兜微微开,让我伸手进去。
我看不见果子,就在那里瞎掏,掏出什么就吃什么。
他却不告诉我他的名字,不大地道。但算了,有得吃就行,知道了名字也没什么用。我又不和他深处。
吃完了,一拍手,我扭头就走。
他也不拦,只是问。
“下次再来,给你准备好吃的,你喜欢吃什么?”
我回头,他眉眼和顺许多,肯做冤大头,好啊。
“明日吧,还这个时候,我要吃荷叶包饭,不要荤腥,要素的,味道甜甜的才好。”
他笑。
“好多要求。”
那是,八百年的挑剔胃口呢。
丹琛很会打猎。
他穿着猎装,骑着骏马,白衣飘飘,眉目如画。
我曾以为师傅的变化是天底下最好看的男人,但现在见着了丹琛,才知道师傅不过是白纸上一团墨渍。
丹琛才是那泼墨山水,浓墨重彩,如诗如画。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难怪世间女子魂萦梦牵。也不知将来一个怎么样的佳人才方的配他?恐怕连寻都寻不着去。
“朱砂,你看。”他举起一只锦鸡,向我炫耀。
锦鸡反着白眼,肚子上一支利剑穿过,一命呜呼。
可怜苍生,命如蝼蚁。
我不觉悲苦同情,谁让我是蛇呢,蛇能有什么慈悲心。但那血腥味冲鼻而来,撩得我有点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