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笔记本上,清楚地记着刘警官曾对她说过的五条证据——
第一,他留在家中卧室桌子上的遗嘱,经过权威机构鉴定,确实是他的笔迹。
第二,专案组调用了小区六号楼三单元门口的摄像头连续拍摄到的监控视频资料。我们对七月十五日程先生去世当晚每一名进出该单元的人员,都一一进行了排查和确认,但这其中没有一个人是去往程先生家的。
第三,我们对程先生家中大门和常用器具上残留的指纹进行了采集和鉴别。他平时是独自居住在这个房子里的,房中除了每周来做一次保洁的阿姨所留下的指纹,剩下的都是程先生自己的指纹。而且经过我们核实,保洁阿姨事发之前的五天里都没有来过程先生家中,这也就意味着事发当天,只有程先生进出过自己家。
第四,事发当晚程先生的家门是从里面反锁的,而他家又住在十五层,家中所有的窗子都是没法从外面打开的,这也就排除了其他人进来作案后,又偷偷离开的可能性。
第五,也是最直接而重要的一个证据。经过法医检查,程先生是喝了掺加大量安眠药的咖啡后去世的,而经过对他卧室里咖啡杯中残留的咖啡进行分析,证明里面的致命成分——苯二氮卓类合成物,与他枕边药瓶里安眠药的主要成分是完全相同的。
另外,在陆晓君的笔记本中,还记录着她在昨天晚上按照溯因推理法的原理推导出案件的核心假设,以及该假设与其他证据间的关联关系——
第一条关于遗书的真实性,肯定是不会出错的。而第二、第三和第四条证据,却都是建立在第五条证据——也就是路明是在家里喝了掺有安眠药的咖啡——的前提之下的。这样看来,这第五条证据成为整个证据链的核心假设。那么,这个核心假设如果不是事实,或者如路明的书中所言,这个假设并不完全正确或者偏离了事实本源的话,那么整个证据链就完全崩塌了。
好了,现在要回到这个核心假设上来——假如程路明是在回家之前喝了掺有安眠药的咖啡,那就可以像玩多米诺骨牌游戏一样将所有的障碍依次推倒,把面前的谜团层层揭开。
嗯,如果真是程路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回家之前喝了掺有安眠药的咖啡,那就有两个可能的方向,可以展开更深入的调查——
一个可以调查的方向,是当晚程路明与叶静雯分别后,是否又与其他人见过面?这个问题,需要再向程路明的司机李晓明去核实。
另外一个方向,是程路明回到家中之后,在他睡觉之前都做了哪些事情?即使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掺有安眠药的咖啡,但总会有一段清醒的时间来做些什么事情吧。据刘警官所说,他们第二天在程路明卧室的桌子上发现了他留下的遗嘱,难道那封遗嘱是程路明当晚临睡前所写的吗?除此之外,他还会做些什么事情呢?
陆晓君拿出手机,找到李晓明的手机号不假思索地拨了过去。她想尽快向他核实一下,程路明去世当晚在回家之前是否还见过其他的人。但是电话没有接通,李晓明的手机关机了。
嗯,这也不能怪他,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大家早就进入了梦乡,等明天再跟他联系吧。
那另外一个方向呢?程路明当晚回家后,按照他的生活习惯,他也许会做这些事——
程路明是个爱干净的人,回家之后肯定会先去洗澡。然后呢,也许会躺在沙发上休息一下,喝点冰镇的啤酒?一边喝酒,一边回想一下当天经历过的事情——上午去医院与林医生讨论过的手术问题,下午与客户开过的几个会议,晚上与叶静雯不甚愉快的晚餐,以及在回家之前见过的某个或某几个神秘人?然后呢,接下来他要写好自己手头的这份遗嘱。也许,还有其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