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再毫无异样地、体面地望着她,克制地问一句:“你近来可好?”
严庚书本以为他是个很潇洒的人,甚至他放手时都很干脆利落。
爱情对严庚书而言并不是个必需品,它只是生活的调味料,有固然最好,但没有也不必强求。
毕竟在遇到阿冉前的那么多年,他也同样一个人熬下来了。
这世上又哪有什么至死不渝的爱情啊?没有谁离开彼此就会活不下去,严庚书放阿冉离开时也是这么想的。
他毕竟也是男子,也有着自己无法舍弃的自尊,他不稀罕用那些龌龊手段,将一个不爱他的弱女子囚在自己身边。
可是当他真正放手之时,他却感觉好痛啊。
好痛好痛好痛。
严庚书以前认为人间地狱莫过于被钝刀插入骨头缝,亦或是中毒时在没有麻醉散的情况下亲手剜出自己腐烂的皮肉。
可直到那一刻,严庚书才知道,这“情”之一字是浸透了每一寸皮肉的,渗进了骨头里,要完全剔除它就得一刀刀割开自己的皮肉,再在裸露的森森白骨上砍下千万刀。
当时,整整一盏茶的功夫,军师都用不同的语言翻来覆去地骂他,说他是自作孽不可活,活该得很。
严庚书当时只沉默地受着,心中却不后悔。
他甚至还是感谢阿冉的。
当严庚书爱过一个人后,他才发觉原来世间能有这么一种浓烈到极致的情绪。
它能让人痛到极致,但也能让他从未感受过暖意的心房被泡进温水里,软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