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小虎队和草蜢,节奏明快,适合酒吧的氛围和年轻听众的需求。
他隔一天唱一回,一回能拿到十五块钱,在普通工人每月工资只有一百块左右的年代,这比辛辛苦苦上班挣得多。
每次上完体育课,黄勃请班里的同学吃一毛钱一根的冰棍,享受着同学羡慕的眼光。
九十年代初期,内地流行音乐最为兴盛的地方在南方的花城。
喜欢流行音乐的歌手几乎都南下花城,寻找唱歌或者成名的机会,黄勃也在其中。
在花城,他混进了一家音乐公司,和他同期来花城的一批人,像是毛拧和张莹莹等人,后来大红大紫,他还是一事无成。
由于个子不高,长得不帅,公司不愿意在他身上花费资源。
那是一个偶像歌手容易走红的年代,俊男美女才能吃得开,黄勃和他们不是一个圈子。
客观的说,黄勃长的不算差,看时间长了也挺顺眼,但和毛拧那样的一对比就很明显了。
在花城待了两三年,看着别人红遍全国,还上了春节晚会,自己却依然在歌厅跑场唱歌,黄勃心里难免不得劲,有点小郁闷。
随着校园民谣的风行,京城成了流行音乐歌手的聚集地。
黄勃想换个环境,在九四年底来到了京城,继续在歌厅驻唱。
刚到京城那会他过的很辛苦,住在京郊的民房,每天蹬两个钟头的自行车去酒吧唱歌,晚上十一二点还要蹬着自行车往回赶。
京城的冬天特别冷,屋子里没有空调,也没有暖气,只有一个煤球炉子。
有时候,他回去发现炉子灭了,只能在被窝里冻得瑟瑟发抖,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后来,凭着一副擅长唱流行歌的嗓子,以及又能主持又能跳舞,还能插诨打科的才艺,他在京城的歌舞厅站稳了脚跟,有了些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