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啥情况

陆梦瑶都没有了询问的心思,拿起电话拨了个号。

天才蒙蒙亮时,陆明诚亲自跑了一趟警局,还是半点水花都没有!警局依然是那句话,“恶意寻衅生事,扰乱治安,不能放!”

在拘留所等待保释的几个狂徒,以为就是像往常一样喝完几杯茶就能出去了。

熟料,他们整整呆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中午,还没有人来领他们出去。

这是啥情况?

他们是陆梦瑶的铁杆粉,偶然出手教训了几个拿着陆梦瑶相片猥亵的渣渣,把人伤的可不轻,家属报案了。

但陆梦瑶打了几个电话,这事就翻篇了。别说案底,就是笔录都没有留下。事后,陆梦瑶还派人给他们送了一笔慰问金,说是给他们压惊。

从那以后,只要陆梦瑶的助理一发话,他们都义不容辞,立马行动!闹事之后,顶多是被带到警局不痛不痒地训诫一番就拍拍屁股回家,还能拿到不少酬劳。

又轻松又有钱还不用承担风险,还能近距离接触偶像明星,何乐而不为?

所以,许玲联系他们说了明珠广场的砸车的事情之后,他们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摩拳擦掌地要替爱豆报仇雪恨!

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或者忘了老人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这不,摊上大事了!

今天可不是周末,而他们都是在校的大学生,要是被学校发现他们违规旷课,那可就是要全校通报记大过的,一辈子的污点,以后毕业想找份好工作都难!

看着都快到中午了,警方还没有半点放人的意思,他们有点慌了!

惴惴不安地等着,等着,忐忑、焦灼、惊慌交互煎熬着几颗冲动的心!

冲动是魔鬼!

就在几个人快要崩溃的时候,他们等来了一个衣冠楚楚的律师。

那个律师说话倒是挺直接。

“我是江泽律所的实习律师,受人所托前来起诉你们。”

非法持械罪,寻衅滋事罪、恶意获取公民隐私信息,抢劫未遂罪,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

可谓罪名累累!

单单一个抢劫未遂罪,最低量刑就是八年!

都是读过书的人,多少知道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