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之的书画已成大家,在婉婉心中这些画皆是无价之宝。我们在上京府有宅子,另外还买了个庄子,每年有上百两出息,外加兼之的俸禄,尽够我们生活了。”
成亲后,唐林就将全部家当交给伊娘了,伊娘见银子足够,想到日后还要回上京,同唐林商量后,便托方师兄在上京府偏远处买了个小庄子,偶尔遣人去看看,也算是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如今我们账上还有700两,不若我们在临海县买两个铺子,不管是租出去,还是卖些东西都是极好。而这三百两金子,我们存入库房,等日后儿女出嫁,一人百两,当聘银嫁妆,这可是他们父亲卖画得的银子。”
“婉婉,你这是连我们生几个孩子都想好了?那少了还好,要是多了怎么办?”
林伊娘这才回味过来,刚刚一不小心说顺了嘴,连孩子都说出来了,真是……
“不过婉婉说几个那就几个,一个也好,两个也罢,反正金子就在那里,平分便是。那三幅画,是我中状元后画的,想着将要成亲,还有父母要照顾,这才到书画坊寄卖,如今我有了俸禄,还有婉婉理家,自是不愁的。”
唐林抱着伊娘,对于伊娘的小心思,他自是听出来了,既然伊娘不想让自己操心这些,那就不操心,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阿呆参考了明朝时的规定: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
就是说官员不得在任职地购买房产田地,主要是为了防贪污。
如果是真的在宋代,官员田地随便买,就是房子难买。
私设良多,还望大家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