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大家都是黑色的眼睛,她的象征着普通,而他却成为了神秘的代言词。
至于其它,依然是柔顺到不可思议的黑色长发,比月光还要冷白的肌肤,紫灰色的嘴唇,组合出了“死亡、颓废、暗黑”的美感。
李普通盯着他看、第二次被哥特式的美丽所征服之时,奥斯帕也一直低头注视着她。
而在这种时刻,先开口的那个人就是赢家。
李普通:“看、看什么?难不成你也觉得我很清纯吗?”
明明她也一直盯着他看,但就是能用理直气壮的口吻抢先数落对方,把奥斯帕逗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的眼里也染上了笑意。
像是优雅的血族那种礼貌却冰冷的笑,淡淡的疏离感、来自血脉里的高傲,造就了触目惊心的美丽。
奥斯帕居然顺着她的话接了下去:“是的,很清纯。就像纯洁的小白兔一样。让人特别、特别喜欢。”
李普通愣了愣。
不久之前的汤尼奥也说过类似的喜欢她的话,可相仿的话从奥斯帕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体验。
从汤尼奥身上,李普通只感到厌恶。
他对她的中意,源自于侵略和占有,犹如盘中美食,夸奖它诱人的芬香,然后用他最喜欢的方式,吞咽下腹。
而奥斯帕口中的喜欢,李普通竟然从中觉察出了真心实意的喜欢情绪。
当然不可能仅仅是“喜欢”而已,而是喜欢到爱不释手,甚至想要弄坏,像是粉身碎骨挫骨扬灰的那种弄坏——想要弄坏并不代表不喜欢了,反而是喜欢过了头,毕竟这就是他们表达喜欢的方式。
李普通忽然就联想到了两个字:
“病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