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李夕的风格。

宋倩雯耸了耸肩:“跟那些已经成气候的大富豪合作,你这个老板还能坐的稳么?富豪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可是你的钱也不好拿吧?”

“拿你的钱,跟拿别人的钱有什么区别?”

李夕反问。

“很简单,拿我的钱不会威胁到你辰星老板的地位,我们合作,你永远都是辰星的董事长!”

“宋氏和辰星互相持股,这样我们就可以深度捆绑在一起,你也不用担心第三方控制宋氏,从而达到控制辰星的目的!”

“我听说辰星在筹备上市,我可以用宋氏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换辰星百分之十的股份,这也是我来找你的第二个目的!”

“我们互相持股,两件事就一起办了,怎么样?”

宋倩雯的语气很诚恳。

她的真正目的,就是跟辰星达成捆绑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等李夕后续的两个项目开始运营,日后辰星的规模肯定会更大,李夕甚至会成为一个影响整个华夏的企业家!

而那时候,她宋倩雯就是这个企业家背后的女人,借着李夕的光芒她一样可以在华夏甚至是世界的舞台上大放异彩!

李夕是王。

而她,是后!

王与后形影不分!

宋倩雯既然来找了李夕,那么她就有很大的自信能让李夕接受自己的合作意见。

跟目前已经成名的大富豪合作,对方肯定会觊觎李夕手里的股份,随着日后外卖大战的展开,烧的钱越来越多,李夕不一定能把握得住手里的股份。

但是跟宋氏合作的话就没有这样的担忧了,宋氏目前没有那么大的能量。

宋倩雯也从来没有背刺李夕的想法。

“这个提议有意思。”

“但是你还是没有证明你有跟我合作的资格,不是么?”

李夕没有立马拒绝,当然也没有同意。

跟他合作的资格,自然是资产以及宋倩雯自身的能力,二者缺一不可!

宋氏和辰星互相持股,李夕有自信能控制得住宋倩雯这个女人,也能保得住自己手里的股份。

跟宋氏的合作,不存在什么风险。

只是目前宋倩雯还没能说服李夕,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