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路上,琴酒回味着之前发生的一切。
说起来,主角的脑袋敲起来手感就是棒,硬度适中,还有一点弹性,敲出的血迹飞行轨迹完美,一滴都没有占到身上。如果有机会真想多敲几次。
等等,怎么总感觉其实已经敲过很多次了呢?
琴酒仔细回忆刚才发生的情景,难以磨灭的、强烈的即视感提醒着琴酒,这个场景似乎发生过很多次。但是理智却又告诉琴酒,这是跟主角的第一次见面。
而且奇怪的是,明明才过去没一会儿,自己就记不清刚才到底是用什么东西砸了主角的脑袋。
询问伏特加,小弟战战兢兢地回答,好像是折叠甩棍。
但是琴酒却感觉用的是铝制棒球棍,但是车后座放着的却是沾血的木质棒球棍。
琴酒掏出棒球棍,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敲着自己的手掌。
虽然一开始确实打算用木质球棍,但是后来被耽误了行程,决定用硬一点的铝制。开车小弟却说是折叠甩棍。这就奇怪了。
伏特加后背一下子挺直,开车的姿势有点僵硬。大哥该不会觉得我得了健忘症嫌弃我了吧?
琴酒又问伏特加自己是否染过头发。
伏特加很肯定地回答:“当然,大哥你有一段时间染过金发呢!”
琴酒摩挲着棒球棍上已经干涸发黑的血迹,道:“染发非常损伤头发,我是不可能去染发的。”
伏特加心中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