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湘闻言,身体忽地颤了一下,放大的瞳孔与紧抿着的嘴唇将她此刻的激动显露无遗。但她还是极力地将激动压了下去,用不那么昂扬的语调讲:
“小姐为什么这么说?”
夏绯烟很是认真地讲:
“我不是很懂戏,觅清姐姐的戏我也只看过一两次,但我看得出来,觅清姐姐的戏跟别人不一样。虽然我讲不出到底哪里不一样,但我知道觅清姐姐的戏是最好的。”
沈湘听此,最后的矜持霎时间荡然无存,她一个箭步冲到夏绯烟面前,面容上是毫不掩饰的惊喜。
沈湘看夏绯烟的眼神就好像是某个小众小说的读者在人山人海里遇到了另一个读者一样,更重要的一点,你们俩还都很喜欢这部作品。
这又何尝不算一种“知音”呢?
“对嘛对嘛,师父的戏唱的最好了!”
“还不止呢,觅清姐姐长得也漂亮,人也好,清正谦逊又懂礼节,聪明大方又温柔,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完美的嘛!”
“而且师父她不仅水平高,人还年轻,现在就有这样精湛的技艺假以时日,不得单凭这一出戏就名垂青史啊!”
这两人认识还不到半天,甚至于沈湘连夏绯烟的名字都不知道,但现在却能跟百八十年没见过的老故知一样捧着对方的手亢奋地讲她们的林觅清。
这难道就是偶像的力量吗……
她们鼓弄地这么热火朝天,也搞得我对这个戏子越来越好奇了。毕竟光听夏绯烟嘴巴里说那个林觅清如何如何完美,我自己肯定也是想找个机会看看她到底有多完美。
嘶……那都这么完美了,要不然……
挖过来?
那如果要挖过来,就要考虑考虑这个林觅清能对我,或者破东城产生什么正面影响。
首先,她是个唱戏的,既然是唱戏的,那就有文娱的性质,而有文娱的兴致,那就有面向群众的一面,有面向群众的一面那自然就有宣传性质,有了宣传性质,以后我想组织个什么活动,提高一下民众的积极性,搞个什么什么运动之类的那自然是有帮助的。
其次,就是她是个戏子,既然是戏子,那就可以出去演戏,加上沈湘对林觅清技艺与夏绯烟对林觅清颜值的肯定,那她的戏受欢迎肯定是没跑了,我到时候再让她出去巡回演一圈那得给我挣多少钱啊?
至于那些外人的负面评价,那夏绯烟都说林觅清是好人了,难不成我要听外人的流言蜚语而不听夏绯烟的话吗?
那她既然很不错,我就该考虑考虑该怎么把她挖过来了。
如果这林觅清是个满世界跑的戏曲文化宣传大师,不求名利,一生只为心中的戏曲梦想奔波的话,那我还能考虑考虑用我的人格魅力(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去折服她,让她给我打白工。
但这林觅清要是某个戏楼的头牌,那挖过来倒也简单,拿钱就行。但是人家都能把夏绯烟迷成这个样,那也能把其他人迷得找不着北。
就跟明星一样,知名度越高的明星自然身价越高,想给人家挖来那要的钱自然也就越多。林觅清要真跟夏绯烟说的那样,那我要想给她挖过来估计把破东城卖了都掏不出来这个钱。
况且人家现在怎么样我还不知道呢,虽然几年前夏绯烟看到的林觅清还是那般的高洁,但是中正域那地方,都知道,乌烟瘴气的。林觅清那样好看的女孩子在那地方待两年说不定早就沉沦俗世,说好听点是寻个好郎君,早早地嫁了人,过了这两年说不定孩子都会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