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王招娣去县城这个服装店上班以后,整个人都变了。
对他的态度冷淡了不说,还特别害怕,他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
她本来就有对象,为什么这么害怕他找她?
用脚趾盖想,就是担心别人,知道她有对象了。
又或者说,她在这里遇到更好更心仪的男人了,害怕别人知道她有对象,远离她。
毕竟,县城里男人,大多都有铁饭碗的工作,比他强的不止一星半点,她嫌弃他,看不上他,也很正常。
更何况,王招娣一开始本来就没有看上他。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他在媒人和父母的安排下,带着见面礼钱,去她家和她相亲。
他早就知道王招娣长的漂亮,他成日给人家杀猪,也是来过王招娣村里的。
也是知道,王招娣是十里八乡的漂亮小姑娘。
但之前,都是远远的看了一眼,第一次距离那么近看王招娣,他这才发现,王招娣比远看还要漂亮。
毕竟,有的人,经不住细看,也就是说不耐看。
离远看,觉得很漂亮,但是距离近了,就会发现,也就一般般。
但是王招娣不是,王招娣不仅离远了好看,离近了,更是漂亮到过分。
他一眼就心动了。
所以,还没有等到媒人去问王招娣,有没有相中他,他就认定,王招娣是他的女人,是他张大梁认定的女人了。
他走到王招娣的面前,直接把见面礼钱,塞到了王招娣的手里。
并鼓起勇气说道:“王招娣同志,我看上你了,喜欢你也能喜欢我,我向你保证,你和我在一起,日子绝对会好过的”。
“我也会对你很好很好的,我家杀猪的,每天都会让你有吃不完的肉,你跟着我在一起,家里房子不愁住,还有穿不完的新衣”。
“地里的活,你也不用干,至于洗衣做饭,你想做就做,不想做,等我干完活回来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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