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蛮夷?不好意思,不熟

杨少峰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仅仅只是一袋胡椒,就让老登产生了“广阔海洋,大有可为”的心态。

关键是老登要下手搞海贸,可不仅仅只是搞一个登州榷场那么简单。

说白了,登州榷场只是一个贸易场所,虽然本质上也是从乡贤士绅们的手里抢钱,但是能抢的那部分叫做“关税和商税”,其他环节的钱可没办法抢。

举个例子。

某江南士绅张三颇有家资,纠集一批乡间的无赖青皮之后跑到南洋占了一个岛,然后又掳掠了一些土人给他种植胡椒、香味又或者其他香料。

问:这个操作有没有什么问题?

答:在朝廷不想追究的前提下,张三的这个操作完全没问题。

因为张三带领一些乡亲出海打渔是不需要路引的,他们在海上迷路而漂流到某个无人小岛也只能说是天意。

至于说掳掠土人给他种植胡椒?

首先,土人没有大明户籍。

而在《大明律》中,无论是五刑、十恶又或者是户律、礼律、兵律、刑律,都没有规定掳掠土人的罪名,所以张三并没有触犯任何一条大明律。

其次,要状告张三的前提是有苦主。

且不说被掳掠的土人能不能活着跑来大明状告张三,就算能,也得有官老爷们愿意接下诉状才行。

土人跟大明百姓不一样。

别看官老爷们动不动就搞什么放告日、息讼日之类的玩儿法,但是大明律规定的很清楚,大明百姓可以去衙门告状,急眼了甚至可以把官老爷们捆到京城告御状。

虽然实际执行起来的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官老爷们也从来不会真把几个泥腿子们放在心上,可是在洪武朝,老百姓是真可以捆官进京的,而且有实打实的例子。

更关键的是还有一个御史衙门在盯着官老爷们。

对于御史台那些人形喷子们而言,弹劾杨癫疯是为了完成规定内的任务,纠察百姓风纪也算是份内之责,都属于混日子的常规操作。

唯有能帮助老百姓扳倒贪官污吏,那才是光宗耀祖、青史留名的正义之举。

不把弹劾奏本写出花儿来,都他娘的对不起这一身的才学!

至于蛮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