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我随你。”乔织撇开有些不自在的神色, 算了, 懒得理他, 他这么爱做好事,做好人, 那就让他做去吧。
陆致庭点点头,“你光随我不行,你得说说你喜欢哪个?”
“都不喜欢。”乔织撇了撇嘴, “你又不是我的经纪人, 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事业上, 我只听我经纪人的。”
陆致庭的舌尖扫过后槽牙,有些无奈,“行, 那不说了。”
听经纪人的好啊,总比她油盐不进的好。
陆致庭带乔织去了六年前吃过的那家旗袍餐厅,让乔织万万没有想到, 这家餐厅居然还开着, 而且装修的更加精致漂亮,很有古韵,她穿着旗袍踏入其中,好像瞬间把自己带回了几十年前。
两人在窗边坐了下来,乔织垂首,她记得, 六年前两人好像就坐在这个位置。
乔织会爱上穿旗袍,可以说是因为陆致庭。
因为陆致庭给她买的那件旗袍,也是她为数不多带出国的,三哥给她东西。
有一次很偶然穿去学校,引起了不少人围观,同学说她穿旗袍很漂亮,那时还没怎么放在心上。
后面她穿着那件旗袍去了学校附近的影视城,当时只是好奇,想去看看,恰好被一个副导演看中,要她帮忙跑个龙套,就拍个背影,那部电影恰好需要一个穿旗袍的女人。
听说有钱拿,她就答应了,拍了一次不满意,总共拍了三次,一个多小时,她赚了一百美金,这是她兼职以来用最短的时间,赚过最多的钱。
在那之后,她就经常去片场跑龙套了。
换言之,她的职业生涯,是陆致庭开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