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野却没再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他拿了支烟在指间空夹着,沉声道,“我十二岁就跟着队长,从金三角到纽约,做的都是伤天害理的恶事。像我们这种人是不可能有好下场的,那活在这世上的每一天就都要尽兴。凌邦现在由何书桐当家,这是队长计划中的结果,但过程出了点意外,队长改主意了。”
何云初紧盯着陆野,没来由觉得很冷,是那种从心底最深处疯狂上涌、浸透骨髓的寒冷。
“我送你们过来后就被堵了,纽约那边有人反水,队长断了条胳膊,鸽子让何孝文打了海洛因。其实凌邦当家这个位子何书桐根本坐不稳,但无论谁上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斩草除根。你猜猜,目标都会有谁?”
何云初站起来,两手撑着沙发前的茶几,他红着眼、压抑着呼吸低吼,“滚!”
他已经知道陆野会说什么了,可他不想听。
“No.6”是以何靳嵘为首的佣兵部队的代号,在金三角一代活动发迹,鼎盛时期共有队员二十七人,核心五人。
这是一支在黑白两道都有显赫名声的队伍,纪律严明,交易公道,从无失手。队伍起初只有何靳嵘、罗铭、陆野三个,到最后也还是他们三个。
何云初曾听罗铭讲过一些有关“No.6”的旧事,陆野是何靳嵘从毒枭手底的娃娃兵里捞出来的,何靳嵘花了好几年才教会他正常说话。如果说罗铭对何靳嵘的忠诚里包含着情爱欲望,那陆野对何靳嵘就是毫无条件的臣服。何云初从未见过他们在硝烟战场中的模样,却能够相像他们的强大,更加清楚无论何种情景,他们这些儿女都远远不及罗铭和陆野在何靳嵘心里的分量。
所以,何孝文死了。
现在,轮到何书桐。
何云初不明白何靳嵘为什么偏要他去做这件事,只知道这意味着他必须离开郝奇很长一段时间,更或许,会丧命。何云初很清楚自己没有违抗何靳嵘的力量,更不能拉着郝奇去冒险,尤其此刻,他已经不知道要如何面对郝奇了——因为,他的伙伴、朋友、亲人,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