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熙表情变了又变,林肴也坐不住了,他背着书包走过去。那人蹦到面前,例行公事先抬手比个身高,比完一撇嘴,也不说话,拉着他就往校门口冲。
像风一样,呼地一下——
孟熙是他们班的体育特长生,练长跑的,林肴跟得很吃力。
“林哥!”孟熙叫他,忽然停下。
林肴来不及停脚,砰地撞到他后背,胸膛闷闷的疼,一抬头,一根没拆过的棒棒糖怼在嘴边。
孟熙见他不动,撕开舔了一口,才塞进他嘴里。
“甜的,是荔枝味。”
甜味在舌尖弥漫,荔枝味他没尝到,自己脸成了番茄红,全部注意力全在孟熙亮晶晶的唇上。
粉色的,会比荔枝甜吗?
林肴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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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哥。”
“嗯?”
“我听说有女生向你表白了。”
“嗯。”
孟熙问他:“你干嘛不答应?”
“不喜欢……”林肴把嘴里的棒棒糖咬碎,咽下去,咬完又走神,后悔没有多含两下。
“你抬头。”孟熙踮脚,挑起他下巴,“不是说了,和别人讲话的时候要抬头。”
林肴愣住,对上他的双眼——
流光溢彩的虹膜,在昏黄路灯下,透的像能照出自己的倒影。
有一个荒谬的说法,如果两个人对视超过十秒没有移开,就是互相喜欢。
林肴没有验证过,但他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快得像得了什么不治之症。
孟熙噗嗤一笑,好像安慰大狗狗,轻拍他的头顶,“林哥你也太笨了!这样可怎么找得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