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秦海的这段故事,也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收起了对谈恋爱的好奇心,从大学时期到参加工作,我始终和男生保持在同学与同事的安全线内,不接受他们的主动示好,更不会主动向别人示好,时间久了大家对我的不解风情也就失了耐心,以至于后来我无意听到了他们在背后谈论我是不是同性恋的话题。还好程伟哥每次回来,都会到学校去看我,才打破了那个荒谬的言论。
说起来,也难怪大家误会我和程伟哥的关系,他只要一回来,都会带着北京的美食,大包小包的在学校门口等着我。有些女同学更会羡慕的说:维小朵,你男朋友又回来看你了。我倒是对她们这种说法蛮受用的,不仅破了谣言还长了脸面。有这么个人被误会成男朋友何乐而不为呢。而程伟哥对我的好,让老三都忍不住嫉妒起来,记得之前我跟他念叨了一句,说北京的冰糖葫芦好吃。来年冬天,老先生真给我带回来几串。我看着用冰袋包裹住的糖葫芦,激动的热情盈眶,就差一个飞扑过去了。老三在一旁嚷嚷着说,我才是程伟哥同母的妹妹。老二则不以为然的,边吃糖葫芦边说,管他谁生的呢,关键是能吃到好东西。我更是一边舔着糖葫芦,一边故意气着老三,直到他被我逗得坐在一旁生气不理我了才肯罢休。其实,在我们为各自的前途东奔西走的时候,唯一能让我彻底放松的就是几个人像这样聚在一起,这时的我们又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因为争一口吃的而互不相让。只是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总也绕不过白宇的名字,我想是忍不住想,如果他在肯定又会骂我除了吃什么也不会。
经过那扇紧锁的大门,看着门面的漆早就锈迹斑斑,但锁在里面的回忆,并没有在念念不忘的日子里遗忘,它依然在我心里,清晰如昨日,而回忆之所以伤人,无非就是因为我们很清楚的明白,哪怕你念到骨子里,它也是回不去的过往和到不了的将来
白宇是走了,但始终没有走出我的心。
第10章 年华终逝水再见君如故
题记:从爱上你的那刻起,我比任何时候都希望我们是互不相识的,因为这总好过你离我这么近,却感觉相隔那么远。
老三走后,我就把自己关在房间,试图调整一下心绪不宁的状态。记不清哪首歌里面有这么一句歌词:那一种想见不敢见的伤痛,让我对你的思念越来越浓,此刻用在我身上真是应景。而白宇临行前亲吻我时认真又深情的脸偏偏这时浮现在脑海里,怎么看都显得不怀好意。而犹存在嘴角的酥麻的感让我下意识的伸手抚了抚,紧接着心里传来一阵悸动。哎,我到了是个俗人,当年没有抵住白宇的美色,要不然就他对我那副刻薄的样子,我是疯了才会喜欢他,而且一喜欢就是这么多年。
门外,老妈不耐烦的催促让我更烦躁难安。想来,我小时候也算是聪明伶俐,怎么就没学个武林绝学什么的,比如遁地术,再不济学个隐身术也总比现在干杵着听天由命强吧。早知道会有再见面的一天,我当时就该克制下自己对他的贪心,理智的推开白宇,真是贪念不该有,报应终有时。
“维小朵,你锁着门磨蹭什么呢?这么多年没见了,你好意思让人小宇等你这么久啊,真是一点待客之道都没有,亏你们还是一起长大的。”我妈不耐烦的喊道,声音明显提高了好几个分贝,我只好硬着头皮把门打开。
“你在屋里墨迹半天,都干了什么啊?连衣服都没换。”一进门,我妈就皱着眉头上下打量着我。
“不是,你还当你们是十几岁的孩子呢,穿着睡衣到处串,你让人小宇笑话,这么大姑娘了,怎么一点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在我妈一连串的唾沫横飞中,我打开衣柜拿了件还算不错的连衣裙套在身上,直到我妈六月里的脸多云转晴后,我才松了一口气。亏她还知道我不是十几岁的孩子了,在她数落我不用打草稿就能出口成章时,怎么就没这觉悟呢。
“怎么样?我还行吗”我妈期待的小眼神盯着我问。
“妈,你太行了!”我看了看孙女士身上那件绣着大红牡丹花的裙子,简直艳丽的不可方物,孙女士得意的看了看闻声而来的老爸,随后迈着轻盈的小碎步往外走去。我爸无奈的冲我撇撇嘴说:“哎,老年妇女的审美观有待考究啊”。我赶紧冲我爸“嘘”了一下,这要是让我妈听见“老年妇女”这几个字,岂止饿死我们那么简单。
“开心就好,开心就好!”我爸赶紧整了整声色,一本正经的看着我说。
前脚刚进大妈家院子,就感受到了屋里传来的热切氛围。
“这条胡同,多久没这么热闹了,说起来,那还是你们小的时候”我爸看着里屋欣慰的笑了笑,就我爸这一笑,多少还透着点岁月催人老或者女大不中留的伤感在里面。一进大门,我妈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一路小跑到屋内,就像去见失散多年的亲儿子。不过,就她这个样子,我是一点也不意外,我妈心疼白宇,大妈心疼我这是从小就变过的事实。
“小宇啊,你可算是回来了。这么些年,婶婶总是惦记着你,怕你在外边不适应。哎哟,你看都长这么高了,孩子长大了”我妈一进门就直奔坐在沙发上的白宇去了,白宇还没来得及站好,就被我妈的热情燃的一塌糊涂。想必我妈也怕是老糊涂了,人家是回自己家了,哪有什么在外边不适应一说。不过,到了是从小适应了我妈个性的人,白宇一点也没有局促与慌张,比以往更加俊美的脸上挂着亲切的笑,任由我妈声泪俱下的嘘寒问暖。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是场感人至深的母子相认呢。
我妈在大妈的催促下,终于停止了这场苦情戏,抹了抹眼泪去厨房帮忙了。
白宇这才缓过神来,对着我爸微微弯了弯身子,轻生喊了一句:“叔”。
我还真怕我爸哭出来,毕竟白宇简短的称呼里,蕴含了太多情真意切。男人之间表达情感的方式,总是简单又含蓄,我爸走过去握住白宇的手,若不是那两跟暴露在外的青筋,还真就以为是简单的客套。我爸另一只手轻轻地拍着白宇的肩膀,良久才说了句:“孩子,不容易啊,回来就好”。其实,相比起我妈那种情绪激动的声泪俱下,我更觉得我爸爸的更让我为之动容。毕竟,情到深处,在美的话也会显得词不达意。比如现在:“我很想你“这句话,怎么说都配不上我要表达的千万分之一。我只能微笑的站在原地,任由思念成河,恣意流淌在身体的每个角落,哪怕它们在如何肆意涌动,我都得装作风淡风清的样子,轻松的说句:
“你长高了不少啊”
喜欢上一个如亲人般存在的人,就这么残酷,经过无数次的小心试探后,他若正好爱你,你们就是天作之合的青梅竹马,从此琴瑟和鸣。他若是不爱你,你也就只能把这份感情止于唇齿,让他自生自灭。如若不然,你就真的会尸骨无存,守在他身边的这点念想就真成了念想。所以,我选择后者是多么明智的,至少,现在我还能顺理成章的站在这里,至少在旁人看来心无旁骛的欢迎他。
白宇低头轻声笑了笑,随后迈着两条大长腿径直朝我走来,他真的长高了,也比以前清瘦了不少。白皙的皮肤倒是一点也没变,只是五官比以前更加立体了。看着褪去了稚嫩的白宇,此刻身穿黑白色商务套装,脚上踩着一双白的耀眼的球鞋,朝气又不失稳重。时光不都催人老嘛,看来,长的帅气的人,都是被时光善待的。
白宇在我身边站定,然后双手环抱在胸前,左手的大拇指轻轻的放在嘴角,气定神闲的打量着我。和小时候我问他这件衣服好不好看时简直一模一样。我不解的想抬起头看着他,突然发现他何止是长高那么简单。小时候他充其量高我一头,和他吵架时,总能轻而易举的平视他。现在,我想看看他,还得仰起脖子。
“你也长高了不少,可还是,比我矮了很多啊”白宇说
“她哪能和我们比,女孩子这样可不算矮了”程伟哥走过来,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对白宇笑了笑。
“也是,对她的期望值不能太高,最起码,脸比以前白净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