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记得当初在安德森谷,安托万跟他说,他不用哄,不用迁就,不会猜忌,不麻烦。他那时以为那只是情话而已,大家都是男人,漂亮的情话谁不会说?可跟他在一起生活久了,他们对彼此早已不像当初那样,单纯是被对方的外形和荷尔蒙所吸引。安托万的个性乐观洒脱,他知行合一,表里一致,聪敏却不世故,透彻却不浅薄,他有成熟的头脑和率真的心,这一切的一切,才是他真正吸引沈邵祈的原因。

沈邵祈听过很多人说爱他,但从来没有人像安托万给他那样的感觉,他的爱是冬天最暖的炉火,夏日最清凉的风。这是头一次,他看到了爱情可能的模样;也是头一次,他竟有点害怕,自己配不上这样的爱情。

他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难得温情外露,若喜若忧,周子豪察言观色,他感慨道:“我真没想到能有这么一天。我很为你高兴,真的。祝福你,兄弟。”

说着他对沈邵祈举起杯。

他这话令邵祈愣了一下,他顿了一顿,不过最后他还是举杯与他碰了碰,接受了好友的祝福。

注1: 蒙田原话是:“死亡其实就是生命的结束,而不是生命的目标。”

注2:《蒙田试笔》,梁宗岱译本。

第四十七章

虽然前一天晚睡,但是扫除了心中的迷思,安托万一整天都神清气爽,沈邵祈一直没回他信息也没有影响他的心情——他当时已经把最想说的话传达给对方,这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老天似乎觉得这样还不够,在他下班的时候给他送了另外一个大惊喜。

“你怎么来了?” 看到根本不该出现在教室门口的人,安托万吓了一跳。

要说接送情人这种事,沈邵祈虽然觉得无聊,却并不陌生,他以绅士风度闻名于社交圈,门面功夫向来没少做。不过,像这样因为对方一条信息就不请自来,或者说因为想来所以来,还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但是看到安托万的反应,他又觉得,来这一趟是对的。

等安托万走到面前,他扬了扬手机,说:“想你了,所以就来了。”

他意有所指,安托万难得地尴尬了一下,他摸了摸鼻子:“昨天一时头脑发热,那么晚给你发信息,没吵到你吧?”

“没有。走吧,一起去吃饭。”

沈邵祈把他带到地下停车场,安托万疑惑地跟着他到缴费机前缴了停车费,走到一台深蓝色的跑车前。

“你不是说纽约的交通让人暴躁吗?今天怎么自己开车来了?”

“今天我们去城外吃饭。”

安托万这才好好地打量了沈邵祈一番,他今天穿了一条深蓝色的直筒牛仔裤,浅灰色的V领T,颈间还少见地挂了一条复古风的深银色项链,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穿着的关系,看起来似乎特别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