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九九一十二 底昂 1565 字 2024-03-15

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避重就轻地给她复述了一遍,她把我好好说了一顿,明明受伤的是我,念叨来念叨去大都是埋怨我不小心,听得我自讨没趣。

医生和我妈都叮嘱让我右手别碰水别使力,可右手是我的惯用手,左手干什么都不方便,多数时候仍然是下意识就用右手上,不注意的次数多了,伤口没愈合反倒发了炎,中间去医院重新包扎了一次,拆线的日子就又往后延了一周。我妈这次干脆骂了我一顿,让我老老实实回家住算了,她每天绕个路把我送到学校,无非就是再早点起床的事。早起我是一万个不乐意,跟她磨了半天,保证好好保护手,伤口长好前再不出任何问题,我妈拗不过我,才同意我继续在这边住着。

我一面应付着日常学习,一面适应着用左手料理生活,做起事来事倍功半,每天都焦头烂额烦得要死。我有理由偷懒和休息,但我尽量让自己忙着,因为一旦发呆走神,就会想起张天乐来。

上次我回家在客厅里坐着看电视,看着看着就盯上电视柜旁立着的吉他包走了神,于是索性关了电视,把吉他从包里拿出来,凭记忆开始弹。那时候右手刚缝针没两天,裹着纱布,我就只能僵着手指,动手腕来拨弦,左手在指板上别扭地按着仅会的几个和弦。

接着又想起那次有点飘了,端着架势跟张天乐装我还能捣鼓两下乐器,把他唬得跟真的似的。

我是有吉他,但我根本不会弹。小时候很短暂地学过一段时间,失去兴趣就不再学了,可惜了我妈以为我终于找到了什么兴趣爱好,设备和教材都置办得齐全。现在这把吉他上装的还是适用于初学者、材质较软的尼龙弦,我还没弹熟练,还没换上钢弦,还没学过调线,还不会用拨片,就对它失去了兴趣。

现在吉他尘封在包里好多年,弦松了,就失了音准。我还记得两三个指法,和弦换得生硬,弹出来闷声一片,不成曲调。

我把左手收回来,用力张开抻了抻,又把四指并在一起,伸到面前仔细观察手掌,我的手不小,也不算硬,如果花心思去学,应该还是可以学好的。

除了张天乐,我应该给自己找个别的兴趣爱好。

这样说显得我像是有什么怪癖似的。我一直没有什么兴趣爱好,从小就是,但凡有过的也只是三分钟热度,我妈为此发过不少愁,没事就问我有什么喜欢的,想要让我培养一项特长,可我没有,我连特别讨厌的都没有,更别说喜欢了。我就这样毫无一技之长地长到现在,长大后周围人谁不会个乐器书法绘画,只有我,什么都不会。

我不像张天乐,有一个坚持喜欢的终身爱好,可以成为他此生奋斗的目标,我是一个没有兴趣爱好的人,喜欢过最久的人事物,都是张天乐。

有多久?其实没多久,撑死算也就几个月,没准我把他放一放,也会对他失去兴趣。

我把吉他收回包里,捡起来重新学只是说一说,我对它没有兴趣。

可笑不可笑,一头扎进儿女情长里抽不了身,眼界窄得要死,说来都小家子气,喜欢一个人都能成兴趣爱好了,我干脆当他是终身信仰得了。

其实我比我想象得要乐观,如今的结果是悲剧收场里最大程度上的皆大欢喜了,他不再带着戾气,不再不当回事,终于心平气和地跟我说了一声不可以,这页就算翻篇了。

再上学的时候,他问我还好吧,我说还好。

真的还好,手没事,我也没事,各自一语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