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年二十六,国子监休旬,吴予时正巧在家。
见到沈歌时,吴予时正在杀鸡。
沈歌一进院门,就听见鸡一声声惨叫,吴予时倒没什么“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故君子远庖厨也”的感慨,他用腿夹着鸡,站在院子里正与鸡生死斗争。
沈歌见麦儿和柳儿睁着滴溜溜的眼睛在一旁看得有趣,不由哑然失笑,“师兄,怎么是你在杀鸡,嫂子呢?”
“她娘家亲戚有人成婚,帮手去了。阿弟快来,帮我提着这鸡的脚,我这动作不太利索。”
沈歌见了,忙上前几步把鸡的脚倒提起来,好放鸡血。
大冷天的,吴予时忙出一身汗,他怕弄脏衣服,故而动作格外不顺畅。
沈歌将放干净血的鸡扔到一旁,吴予时把鸡血端回去的同时顺便把一大木盆滚水端出来。
麦儿和柳儿见吴予时端着水好奇地围上来,吴予时驱赶一双儿女,“麦儿,带妹妹站到一旁去,莫烫到。”
麦儿应声带柳儿走远了些,不过仍兴致勃勃地看他爹杀鸡。
鸡被放干血扔到地上,小幅度挣扎一下,最后一丝活气也没了。吴予时方挽起袖子,坐在小马扎上,将鸡小心放在滚水里烫过好褪毛。
吴予时到底是书生,再怎么充熟练动作还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沈歌看不过去,一把过去帮他把鸡提起来,“师兄你一边坐着,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