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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眼见到初初的时候,她在元丰广场后头的巷子里和几个比她大的男孩打架,那个时候那边还不是商业街美食城,只有几家简陋的小吃店,初初在里头帮人洗盘子,工作一天可以换回三餐,那群流浪的小鬼看上了她的食物,初初和他们打架,打得头破血流。”朱源佝着背坐在凳子上,他微微仰着头,看向罗隐的眼里染着点对往事的深沉情绪,“我赶走了那群小鬼,把她从湿漉漉的地上捞起来,我问她,为了一个快餐盒让自己流血受伤,值得吗?”

“……为了食物,一定要赢。”罗隐想起他和麦初初正是在元丰广场找到的宁远,当时麦初初便是一脸泰然地告诉宁远,为了活着,为了食物,一定要赢。

朱源低低笑道:“是啊,她说如果没有了食物,她就会饿死,如果左右都是死,那还不如拼死一搏。”

罗隐没有笑,他笑不出来。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就会过去看看她。”朱源笑道:“她还是在洗盘子,但是她已经开始偷学做菜手艺,然后不出我所料,半年后她跑到另外一家小吃店做厨房的学徒,可是她毕竟是女孩,还是一个长相不错的年轻小女孩,不管是工作的地方,还是生活的地方,总有各式各样的男人在打她的主意。”

罗隐放在桌下的手紧紧握拳。

“你注意到她耳朵后头有一条很浅的疤了吗?”朱源忽然问道。

罗隐凑到麦初初身边,撩开她的头发,果然在她耳朵后头看到一条浅淡的疤痕。

朱源说道:“有一次,她的房东喝醉酒肆无忌惮地来找她,据说当时走廊里围了很多人,但是没有一个大人愿意为了她得罪房东,初初被逼急了,直接拿刀往自己脸上划,被人拦了一下,刀口划到那个位置,流了很多血,送到医院的时候差点就抢救不回来了。”

罗隐的脖子上隐隐显出青筋,他皱紧眉头看向朱源,“您呢?您那个时候在哪?”

朱源淡笑道:“罗隐,这个社会有太多常人注意不到的角落,在那里面,生活着太多太多个麦初初,你救得了这个,你救得了那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