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丝笑了:“你知道我的答案。”

博士搂着她的腰把她抱起来旋转了一圈,旁边莫名其妙吃了一盒狗粮的白色盒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经历这些。

约翰·史密斯已经很久没有以“博士”自称过了,他曾来自于一个古老而强大的种族,他曾是他们中的最后一人,驾驶着名为“Tardis”的时间机器遨游在无垠的宇宙间——换句话说,他曾是时间领主。

但那些记忆并不完全属于他,严格来说,他是一个克隆体,而且是一个人类克隆体。真正的那个博士离开之后,他和萝丝在一个没那么多冒险和危机的平行世界定居。

除了他的身体是普通人类之外,他和原来并没有什么不同。渴望着冒险,拥有着能让宇宙颤抖的知识和记忆。另一个他离开之前,曾交给他一枚种子,时间机器Tardis的种子,尽管如此,它还需要17年才能真正有能力带他们再次旅行于时空中。

但现在,他们的旅行可以提前了。

危机总是找上他,这并不令人意外。

***

1983,纽约,“冬日码头”。

“嗨,有人在吗?”

柏娅和托尼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男人兴致勃勃的声音,她回头,发现一个男人从楼角探出头,他有一口好听的英音,和柏娅托尼两个人的美式英语完全不同。

大眼睛的男人有着一头不羁的棕发,他试探性地踩出一步:“噢,时间场。怪不得会有这种事发生,你们遇到什么了?顺便说一句,我是博士。”

“你好,博士。看你身后。”柏娅说。

一座狰狞的天使雕像保持着扑向他的姿势,旁边的萝丝盯紧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