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帮乱步把钢笔修好,在桌子抽屉里找到墨水,确定乱步能继续他的文学创作之后,才随手拉了一把椅子坐下,翻开了那本样板书。
苏格兰从进入警校之后,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训练上了,很少有时间能阅读文学作品,没想到在执行危险的卧底任务时还有这种机会。
这本《明天》是个短篇小说集,《明天》是其中一片短篇小说的标题,这也是最能展现作者风格的一篇小说。
苏格兰翻看着,逐渐沉浸其中,不知不觉就看了一大半。
这本书中的全部作品都有着强烈的个人风格,以颓唐的笔触写现实人间,从行文和情节设计来看,处处都体现了一种无处掩藏的孤独感。
这些作品的确有能够出版的质量,只是苏格兰其实不太喜欢这样的风格,会让人想到沉溺在黑暗中无法逃脱的人们,从而让苏格兰联想到自己的现状。
从字里行间传递出的情绪来看,这些文本不像是一个在里世界横行霸道的组织成员能写得出来的。
苏格兰比其他人更清楚那是一群什麽样的人,冷酷狠厉,以鲜血为荣,视生命为草芥,骨子里带着些自毁倾向,仿佛在这样紧张的颠沛流离中,哪怕因此死去也并不觉得遗憾。
至于那偶尔从刀斧缝隙里流露出的一点怜悯完全不值一提。
苏格兰猜测这应该是乱步的一个普通朋友,如果顺着这个小说家查下去,或许能扒出乱步过往的生活轨迹。
苏格兰抬头看了一眼书桌前的乱步,黑发青年揪着头发,紧皱着眉头,看着非常苦恼,这幅样子实在和一个精明的指挥家相去甚远。
他真的很想知道,乱步究竟出身于怎样的家庭,又经历过什麽样的过往,才会变成如今这幅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