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交情让郑知夏默契地理解了他的意思,短暂的沉默后,他点点头,仰头靠在沙发上,昏暗暧昧的灯光从头顶落下,旁边有人在和漂亮女孩玩游戏,雪白大腿和卡其色工装裤挨在一块,脚踝已经暧昧地勾缠在一起。
他感到了熟悉的荒谬与不可救药感——为旁人,也为自己。
和林霁不同,郑知夏天生就明白自己爱纸醉金迷,爱低级快感,爱放纵欲望,更爱用移情解决失意。恶劣的基因组成他的躯体和灵魂,好在喜欢坚持这点是为数不多的优良品德。
大概截然相反的灵魂天生就不会互相吸引。
门扉敞开,有人领着个穿白T恤牛仔裤的男孩进来,邓明城用胳膊肘杵他,笑得很猥琐:“哎,这个怎么样?”
郑知夏兴致缺缺地抬眼,一张算得上十分漂亮的脸蛋闯进视线,薄薄的双眼皮,嘴唇湿润水红,含羞带怯地望过来,而后对他抿唇一笑。
他皱了皱眉,问邓明城:“你这里,是不给未成年进的吧?”
“我从来不干违法犯纪的勾当!”邓明城信誓旦旦跟他保证,“不信我给你看他证件,来,快跟我们郑少爷打个招呼。”
那人便自觉端了杯酒走过来,小心翼翼地蹲下,侧脸有意无意地蹭着他的膝盖,露出一双含情脉脉的眼,郑知夏沉默着伸出手,摸了摸他。
像是爱抚一只宠物。
“十八岁?”
“快十九了,”男孩看着他,有些孺慕有些敬仰,“您喝酒吗?”
郑知夏笑了,接过他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而后轻轻摩挲他的脸。
“太小了,你不该出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