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晚上关门回家,林哲还专门买了小酒小菜庆祝,和周伟在沙发上坐着喝。

如果刚开始林哲还有些担心有死货砸手里,这会完全不担忧了,他已经在想等手里的货卖得差不多,要再去一次羊城。

晓得小微小悦在少年宫学习,还让小薇和小悦跳舞给他看,唱歌给他听,把他美得不行。

周伟眼巴巴的羡慕,“林哥,我以后要是也生个像小薇小悦这样的闺女就好了,我也送她去学唱歌跳舞。”

林哲抿了一口酒,“那就好好赚钱,等有钱了, 也来市里买房,讨媳妇生娃!咱们辛辛苦苦的在外打拼,要的不就是媳妇孩子热炕头嘛!”

周伟直点头,“我就跟着林哥干!”

躺在床上这人都在哼着小曲,沈晓君拍了他一记,让他小小声点,“别把孩子吵醒了。”

林哲双手放后脑勺上枕着,翘着腿一晃一晃的,“没想到这服装生意这么好做,一天时间,刨除拿货价,小两千到手。”

侧过头问沈晓君,“你说咱们以前咋没想到每次从羊城回来都带一批货回来卖呢?”

沈晓君翻了个白眼,以前?以前你有这些本钱吗?你舍得吗?

“生意好做是因为衣服的款式选得好,你没瞅见有的柜台的生意照样不好呀!城里的人条件好,买啥都舍得,衣食住行,衣排前面,只要眼光好,衣服上身能好看,生意做起来都不会太差的,就算是发不了大财,生活养家肯定是没问题。”

林哲听完就点头,还夸沈晓君,“我媳妇说的就是有道理。”

沈晓君斜眼瞅他,“到底是谁前几我一天天想得多的?现在赚钱了,就知道我说的有道理了。”

林哲伸手来抱她,像大狗一样往她身上蹭,“我错了,还是我媳妇有眼光!以后都听我媳妇的,媳妇叫我打狗,我绝不撵鸡!我再也不说你想得多了。”

沈晓君轻轻的挣扎了一下,懒得理他,说得比唱得还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