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巷子孔程井少说也走过千百次,所以路灯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可这次,他并没有那么走运。

走到拐角处时忽得出现几条野狗,各个高大却又瘦骨嶙峋,看他的眼神更像是可口的猎物。

孔程井当时就被吓傻了,身体不受控制地怔在原地无法动弹。

眼看着它们离他越来越近,孔程井下意识闭上双眼。

我要死了吗?可我还没见到他,我还不想死。

一滴泪低落,牵动起阵阵涟漪。

“你们这群坏狗赶紧滚远点,小心被狗肉店的老板抓去顿狗肉火锅!”

孔程井感觉到有人在慢慢靠近,睁开双眼,又是那件白衬衫,只不过声音少了一点点稚嫩。

那人的肤色很白,唇瓣却很红,像小姑娘擦了胭脂,睫毛长长的,扑闪时像蝴蝶。

他的眼睛特别好看,孔程井形容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感受。他只知道他想牢牢牵住那人的手。

孔程井的眼睛快要黏到那人身上了,自然没有发现旁边还有位穿着黑色体恤衫的寸头男孩。

他的眼神逐渐变得犀利,又含有一丝不可察觉的嫉妒。

等旁边的人一开口,一切又化为乌有。

“你别怕,我把它们都赶走了,都是群流浪狗而已,吓吓就跑了。”

因为营养不良,孔程井比他矮了半个头,所以他必须要仰起头才能看见身旁的人。

但那人比他先一步低头看向他,扬着笑容:“小弟弟,又是你啊,好久不见。”

孔程井睁大了双眼,他没想到这个人还记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