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不痛只有你自己知道,你若哪天真骗得过自己,也算你本事大。”
李自牧跑去后厨拿来一坛子烈酒,命令道:“把手摊好。”
竹曦乖乖地摊开手掌,被浇了一手的烈酒。伤口处如针扎一般疼痛,细细密密地直捣他心窝。他皱紧眉头硬是没吭声。
“你啊……”李自牧也受过伤,知道这有多痛,“比我手底下的那帮新兵能抗得多。这坛酒若是浇在他们身上,早就疼得吱哇乱叫。”
竹曦有些疑惑:“那他们为什么要当兵,为什么要受苦?”
上了战场九死一生,这刀剑无眼,保不齐就以身殉国。
“为了……建功立业,保家卫国,不过这也算挂在嘴上说说的。”李自牧让他把手摊好,在空气里晾一晾,“就算是草莽之流,只要立下军功,那是天大的荣耀。到时候封官加爵,金银珠宝上头会赏,很多人参军的目的就是这些。”
竹曦很不理解,在他看来,这些东西,都不是什么大不了,非要不可的东西。他继续问:“为了这些,搭上命,值吗?”
值吗?李自牧不好评价。有些人生来就含着金汤匙,就像宋锦程那样,安安稳稳地当着富贵闲王。有些人想要这些钱,就得豁出命。
而且,除了钱,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对他们来说,那可太值了。军功会刻在石碑上,会写在史册里。连达官贵人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一介平民却能做,这是他们留名唯一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