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絮自然也是好奇的,尤其是她已经太久没回来过了,上次回来参加小舅的婚礼,可是吃了好几茬的瓜呢,现在刚一回村就发现有热闹看,干脆也学着项春兰同志,捧起还剩半碗的鸡汤就跟上去了。

秦敛早喝完鸡汤了,见她这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只好哭笑不得地跟了上去。

就在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隔壁呼地冲出来一个人,跑出去十几米才站住,回头说:“我不嫁。”

是个皮肤黝黑,瘦得跟麻杆儿似的小姑娘。

乍一看江絮差点没认出来,反应了下才想起来,这应该就是隔壁的小女儿胡来娣。

这小丫头一向很没存在感,大概是知道待在家容易挨打挨骂,她从小就练就了一项没事坚决不回家的技能。

因为吃得不好,营养跟不上,她十三四岁的时候,瞧着还像十来岁的。几年过去身高倒是窜了一大截儿,就是看上去更瘦了。

于盼弟跟出来悄悄给江絮解释:“他们家又想卖闺女,这回卖的还是上回那家!那家之前不是凑了一百多块钱彩礼想娶胡招娣嘛,结果胡招娣跑了,他们人财两失,只能隔三差五地上老胡家来搬东西。可问题是老胡家那点破烂,哪值一百多块钱啊?这不胡来娣长大了嘛,他们就把主意打到她身上了。他们说,不但可以把这些年搬走的东西还回来,还愿意再贴五十块钱的彩礼。”

胡老头和田大妈一合计,觉得这个买卖还是挺合适的。

毕竟他们哪怕把胡来娣嫁给别家,就算是有个百来块的彩礼钱吧,估计也要被那一家子抢走的,现在他们愿意把东西还回来,还愿意再拿出五十块钱彩礼,倒是也还行。

而且从此一劳永逸,再不用成天担惊受怕的,攒点东西就怕被人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