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和魔族的战争或许已经停止了,他可以不再看到生命被随意践踏的场景。或许仍旧是泾渭分明的关系,但是安宁已经是求之不得的结果了。
他常常把事情想得过于美好,这也是兄长会指责的一点。
但是兰斯觉得这或许也没有什么问题, 毕竟当初正是因为他选择了相信遮遮掩掩的艾维, 那些城中居民才能逃走。
如果那样的话,为了争取时间,他们现在在这里的所有人注定都要死战到底的。即使那样, 也未必能让手无寸铁的其他人平安逃走。
所以, 如果他当时并没有天真地交付信任,他觉得自己一定是会后悔的。
就在大家有的目光呆滞地发着呆, 有的和兰斯一样拿着树枝不知道在地面上画着什么,又有的已经早早地闭目修养的时候,一只白兔踏入了这块充满了人族的土地。
它是纯白色的,在黑夜中格外显眼,一双朱红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最特别的是它全身都非常干净,就好像根本不会惹上尘埃一样,几乎有种毛发发光的感觉。
通常来说,这种弱小的动物不该出现在迷雾森林中,起码兰斯他们都没有碰到过。而这里明明有这么多活动的人族,这小家伙竟然一点也不怕,反而趁着大家都发着呆,一蹦一蹦地窜进了人族圈子中心。
因着常年的雾气,许多人都好半天没有发现这个小团子的出现。兰斯刚开始也是,并没有发现异常。
但是当这个白团子直接大剌剌地跳到他面前不动了,任谁也没有办法忽视它的存在。
兰斯对上那对红彤彤的眼睛都有些发愣——
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只兔子?
他差点以为自己在做梦,但是在小心翼翼地用手背去贴了一下之后,兰斯很快确认自己没有做梦,那毛茸茸的触感真的是属于一只白绒兔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