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问道:“你觉得,我要不要当歌星?”
“啊!”
林雨涵惊讶,她抬头看向陈耀:“你说什么?”
“我要不要当歌星,出唱片,开演唱会?”
林雨涵抿嘴想了好久,要是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面前,对于普通人来说,这还用问吗,肯定当歌星啊。
可陈耀的身份有些特殊,他的属性是科技公司的创始人。
如果他去唱歌,首要考虑的是,会不会有冲突?
有吗?有冲突吗?
没有。
他的科技公司已经步入正轨了,除非是世界末日,否则,公司都不会有什么危险。
他也很少回公司上班,有如此多的空闲时间,唱唱歌拍拍系也是不错的选择。
何况,现在他已经成立音乐公司了,传奇正在做文娱产业。
他要是做音乐,不但不会对他的事业造成冲突,还会对他公司的大文娱产业有帮助,毕竟,他可是横跨科技和艺术的超级大佬啊。
林雨涵说道:“你是奇才,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那样可以跨界发展的。”
“你也觉得我应该当歌星?”
林雨涵慵懒地斜靠在椅背:“其实你内心已经有答案了,对不对?”
这女生倒也聪明,被她看出来了,陈耀猛踩油门,加快车速。
红磡体育馆,也叫红馆。
是香江最顶级的表演场所之一,许多本地歌手会以自己能在红馆开演唱会作为一种荣耀。
周董的演唱会就在这里举办,歌迷手里拿着荧光牌、荧光棒,满脸兴奋地走进场馆。
陈耀将车子停下,随即,和林雨涵下车,走进了场馆。
放眼看去,场馆内满满的都是人,发售的门票被一抢而空,还有人将门票炒卖到8000元一张,照样有人抢着要。
在华语乐坛,能有如此大号召力的也就只有周董了。
林雨涵在前排坐下,而陈耀朝着后台走去。
周董的经纪人认识陈耀,他跟保安说了一下,陈耀很顺利地就走进了化妆间。
此时,身穿白色背心的周董正坐在镜子前面,在他周围一群化妆师正围着他转来转去。
空气中飘满了香水、化妆品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