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视线逐渐定格在对方的脸上。

再一次不可否认,郁暔真的长在他的审美点上,这家伙是真的好看,而且盛轻翌发现,这家伙很耐看,不仅第一眼就让人眼前一亮,还越看越好看。

除了样貌,盛轻翌觉得,这家伙身材也很好,肌肉紧实一点都不夸张,恰到好处,是他羡慕的类型。

“真是怪了,怎么就长在你身上了?”

忍不住嘀咕出声,盛轻翌叹了口气,好不容易遇见了各方面都让他心动的皮囊,偏偏长在他死对头身上。

如果这长相和身材放在其他陌生人身上,说不定他早就脱单了呢,反正他是不在意另一半是男是女,只要长在他审美点上,能让他心动就行。

至于家里人介不介意,盛轻翌觉得,问题应该不大。

想到此,盛轻翌更加可惜的叹了口气,甚至稍微脑洞大开了一下,“你要是能一三五失忆变成另外一个人,二四六正常,周日随机变化就好了。”

话落,盛轻翌越想越满意,忍不住点了点头。

他觉得这个想法非常好,让死对头失忆,性格变得软乎乎的,这样他就可以欺负回来了。

然后变正常的时候,他又可以像以前那样冲上去,惊险又刺激的在死对头面前蹦来蹦去,说不准最后谁会驯服谁。

另外,只是想一想,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了郁暔,他似乎也无法接受。

“所以,你千万不能比我早死啊。”

伸出另一只空闲的手,盛轻翌用食指轻轻戳了戳郁暔的脸颊,说得郑重其事。

不过,紧接着,他就又想到了俩人在书里的设定,眼睛一眯,忍不住继续戳着死对头脸上的软肉,半真半假的嘀咕:“你说,如果十年之后我还没有遇到另一个让我心动的皮囊……”

“那是不是可以考虑把你打失忆了,然后娶你当老婆?”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