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枫,大大方方点头,“这手法,我会。”
沈亦廷有些不满地,瞥了眼裴震宇,“安保公司保镖,说不定,也做过这方面训练,毕竟,这个手法又不是真的很难,必须依赖什么,武功秘籍!”
接着,看也不看,低头认怂的裴震宇,“这人,我虽不知道名字,不过,我知道,他是西区邓秃子的手下。”
杨柳奇怪地问,“混帮会的?你怎么知道,他是邓秃子的人?”
沈亦廷遥指,尸体右手上的纹身,“这是西区虎头帮,特有的标志,他这个还不全,只纹了中指和无名指,所以,你们看不出来,到底纹的是什么。如果混到堂主级别,除了大拇指,其他四根手指上都会纹有图案,并拢起来就是一个‘虎’字。”
孟达君插嘴,“会不会是,帮会间的复仇?”
沈亦廷摇摇头,“不可能,这种手法,达不到,黑帮想惩戒警告对手的目的。”
想了想,补充道,“等天亮,我帮你们,去打听打听。”然后,看向沈亦枫,“哥,你回家么?”
沈亦枫看了眼,正专心解剖尸体的穆星,走到沈亦廷身边,悄声道,“我就不回去了,你明早,哦不等会,七八点钟的时候,带点早饭过来。上次那个,千层饼和小米粥,穆星挺喜欢的,你多做点,啊。”
虽然,穆星始终没回头,但耳根,还是,不由自主地红了。
裴震宇悲催地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混上,这待遇?
“死者,死于晚上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没有受过内伤,从胃容物消化程度来看,死者死前四个小时左右,也就是当晚七八点钟时,吃的晚饭。具体吃了什么,还需,进一步检验。”
对照指纹库,刑侦队众人发现,死者就是个,名副其实的街头小混混。
初中毕业后,就不再读书,靠给游戏厅看场子,赚点生活费,十九岁时,曾因在一起盗窃案中,负责放风,被判了三年。出狱后,一直没正经工作,跟年迈的父母,挤在西区一套小公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