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推开门李墨安便被热浪差点逼退,硕大的舞池已经没有落脚点,不少人站在桌子上随音乐挥舞双手,唯独吧台上还算空荡。

顺着众人面朝方向望去,李墨安看到站在舞台最高处的青年。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如果不是在丁玉面前捏造可怜无助的身世,那人目光根本就不会在他身上多停留一秒。

无论是电梯里的初见还是小广场刻意制造的偶遇,丁玉对他的存在永远都是不主动、不拒绝的态度。

唯独邀请李墨安住进家里,才是丁玉接纳他的苗头。

青年外套不知道都飞到哪里去了,不过好在短袖与裤子还好好穿在身上,只是李墨安定睛一看察觉丁玉穿的什么裤子,气得差点敲碎了手边的酒瓶。

寻常男生的短裤最短也就到膝盖上方,丁玉这条甚至都露出半条大腿,短袖也被他撩起系在腰间,小巧圆润的肚脐与欢呼亲密接触。皮肤白皙、骨肉匀称,借助钢管下腰时甚至都能看清深深人鱼线。

丁玉的漂亮不在皮肉,而是骨相。

就算有朝一日美人迟暮,他出场就能吸引所有人视线的存在,更不必说现在、此刻、在高台上。

原本长及脖颈的头发尽数扎到脑后,额前碎发遮住他眉眼,唯有晃动间窥见其几分容颜。

手腕勾住钢管,青色血管浮现手背,灯光下照出趋近淡不可闻的蓝。

等分开人流向前,李墨安凑近后才注意到丁玉连鞋都没有穿。

高台不是实心,而是由一整块深蓝玻璃组成,灯光打下来像是片流动的海。丁玉抬脚下蹲时,李墨安甚至都能看见他大腿外侧的红痕。

这是李墨安做的坏事,他每晚的力度很轻,轻到青年都不知道凌晨三点李墨安都在做什么偷鸡摸狗的事。若是平常,这点痕迹压根就没人能看见,可偏偏丁玉今晚穿的短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