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眠话不多,但是听着秦沁的唠叨,不觉得无聊,很多时候都是默默地听着,因为绝大多的事情都是跟夜谌有关的。
有很多,都是他不知道。
例如,夜谌小时候被野狗咬过,腿上有一块疤,从那以后,他就怕狗。
再例如,夜谌一直挺孤僻,以前没有目标,打电竞是他坚持最久的事情。
再再例如,夜谌也早恋,在他高中时代,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一直喜欢着。后来,那喜欢的人走了,成了夜谌心中的白月光。
还有呀,听说夜谌眉头处的那一道消不掉的伤疤是为白月光留下的,白月光被欺负为难,夜谌一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帮白月光出头,和别人打的头破血流。
时眠想起夜谌眉头处的伤疤,心里有点闷闷的,他还记得,夜谌说过打架的事情,那时只是说看别人不顺眼。
原来,是为了白月光出头。
其实,不必介意,谁青春年少时,没有过情窦初开的时刻呢,夜谌不过是普通人,有一个白月光,真的挺正常的。
时眠努力地做了一翻自我安慰,最后还是忍不住骂人,心里难受极了。
夜谌那傻子,三好学生不做,跑去和别人干架,他是不是傻──
时眠深知,白月光就是一颗雷,一旦埋在心底里,总有一天是要爆炸的,他不想埋雷,可越听越生气。
秦沁说,夜谌为了白月光和家人翻脸,一意孤行进了电竞圈,他原本要去国外留学的,他原本是全省第一的优等生,全部都放弃了。
秦沁还说,夜谌执拗,白月光悄无声息地走了,他还像个二愣子,傻傻地等着。那一段时间,他就妥妥一痴男,大家都担心他抑郁了。
显然,白月光在夜谌的心中占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时眠知道,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的,可听得夜谌为白月光的所作所为,心底还是情不自禁地泛起酸意。
又或者说,他好羡慕白月光,真的好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