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白大小姐坠入寒潭,身子不大好,好的说一句病美人,不好听的就是病秧子。求娶的人自然少了,少爷对她的喜欢冬瓜看在眼里。
少年人爱慕,但是面皮薄,再不激一激,只怕美娇娘被人娶走了。
温毓一听一脚踹在冬瓜肉肉的屁股上,“谁怕了?小爷我天不怕地不怕,还能怕送礼?明儿我就去白府见从筠。”
“诶!我就知道爷最勇猛,什么都不怕的!”冬瓜揉了揉屁股,添了一把火,“那咱们今儿去哪里啊?”
本来想反悔的,但是冬瓜又给他抖起来了,他还能说不去了吗?他温小爷还就真去了!
轻咳了两声,想起今日城西有灯会,温毓抛了抛玉兔装进口袋里,大步朝外面走,“去城西喝酒去!小爷我今天要喝个尽欢!”
冬瓜见状赶紧跟了上去,出门时又快速交代两句让人回去给夫人禀报,“爷!等等我!等等我啊!”
不管去哪里,那些人总会奉上好酒好菜,将军府小少爷谁不知道谁不给面子啊?再说了,温毓也从没仗势欺人白吃白喝的名声,大家自然也给他卖好了。
“温少爷,这些酒啊都是今年新酿的好酒,温少爷的酒量小人都清楚,其他酒都可以随意饮用。只是这壶细颈琉璃瓶的,太过猛烈,温少爷不要喝太快了才好。”
掌柜命人送来各式的新酒好菜,担心这位爷醉的厉害,还特意说了一嘴。
“多谢掌柜,我记下了。”温毓拎起最近的一壶果酒,直接倒入口中,果酒顺滑满口果香,是女子会喜爱的。温毓喝酒从不挑,只要是好酒就喜欢,掌柜也是知道才全送来了。“好酒!”
冬瓜听了很会来事地送上一锭银子,掌柜笑着接过这个彩头出去合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