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啊?你是怎么发现的?你都没瞧一眼旁边呀?”沈若很好奇,三连问道。
顾允摇了摇头,故意道:“秘密。”
沈若:“……”怎么办,更想知道了。
顾允敛了眉目继续写字,他们这些日子只要有空便腻在一处,若哥儿自己都没发现他身上沾染着小云吞的婴儿香,离得近了还能闻见他身上的冷香,就像是雪地中的白梅,很好闻。
故而沈若离得近了,顾允便能立刻发现,因着诧异才不小心将那一横给画了出去……但是这些就还是不要同若哥儿说了,在成婚前说这话有种耍流氓的感觉,太过火了一点。
沈若想了想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当顾允肯定是在自己没注意到的时候偷摸瞧见他了,只是故意没说,就等着自己过来。
沈若也领了活计,站在顾允身旁跟着写字,他的字写得虽然没有顾允那般有风骨,但是也还算能看,很工整,只不过他画画习惯了,总想把笔锋也画出来。
普通人瞧着像是同顾允写得差不多,但是对书法有些见解的人一瞧就能看出来他这字儿不像是一笔而写就的,是画出来的一样。
两个人分工合作,这件事就完成的很快。
但是不可能每一次做这完这些东西之后都叫顾允来写,叫其他人临摹似的来写也不现实,那太慢了。
沈若边写边思考能更快提高效率的方式,最好是能傻瓜操作,不管谁来都能直接弄的。
“我想到了一个好法子。”沈若眼睛一亮,将手里这个“丰粮筒”写完之后,就立刻去沈木的工作室里头拿了一大块的油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