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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不懂玉器,但也知晓这清透碧玉,镯中带一点紫,是春带彩。

这太贵重了!

先前顾允给他八十两银子的时候,沈若都没觉得如何,但这春带彩的镯子,阑珊珠宝行里有。这水头瞧着就足,颜色浓淡适宜,质地温润光滑,少说也得是上百两银子,且有价无市。

“兰香婶子,我不能收。”沈若站起身来,就要将手腕上的镯子取下。

柳兰香按住他的手,说道:“若哥儿,你收着,这镯子是我婆母传给我的,本就是要传给儿媳。你要是不收,我这心里头可难过了。”

本该是在大婚后由婆母交给儿媳的,但她家的情况特殊,还未成亲便已经有了崽,本就乱了顺序,她自觉亏欠沈若许多,这会儿说什么都要沈若收下。

柳兰香又补充道:“非是逼你与诺诺成婚的意思,我知晓诺诺早已认定了你,也知晓你们的约定。现下孩子都快满月了,就当是我给你补上的礼。好不好?”

这里有婆母在儿媳生产过后备上礼,往儿媳娘家送的传统。

柳兰香都这么说了,沈若倒也不太好拒绝。

“那我收下。”沈若瞧着腕子上的春带彩,眼睛弯成了月牙。

原来男朋友他妈还是喜欢自己的,要不然怎么会把这传家的镯子给他呢?

“若哥儿,这段时日你受累了,竟将孩子养得这般好。”柳兰香拉着沈若的手,说道。

沈若摇摇头,温柔的视线看了眼小云吞道:“没有受累,小云吞乖得很,况且还有我娘和阿嫂帮衬着,一点儿也不辛苦。”

“哪儿能不累呢。”柳兰香轻叹口气,抬手拍拍沈若的肩膀。

她又不是没当过母亲,怎么可能会不累。

不过是因为这是自家的崽儿,照顾起来有劲儿感觉不到累罢了。

“以后每日我也过来帮着照顾小云吞,若哥儿,好不?”柳兰香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