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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心心念念的大筒骨,全家人一致决定将它放到最后。

最美味的食物放在最后面品位。

“好吧,孩子们, ”明霞双手拿着这条完整的筒骨两端, 先递到大花面前, “我们一人一口, 一起来把它干掉。”

贴着骨头的肉, 被称为拆骨肉, 肉质比其他部位更细腻可口。

上辈子明霞有一家印象不错的餐馆, 酱骨头是其招牌菜, 将筒骨的香味表达得淋漓尽致。明霞年轻的时候,就超级喜欢吃酱骨头中间那一块看起来像肥肉的软筋, 啃着特别过瘾,香味浓, 不腻味,口感特别好。

很可惜在这个年代, 筒骨边外边最厚实的一层肉被剃干净了, 留给他们啃的量实在不多。

大花张开嘴, 也没看清楚娘递过来的骨头上哪儿有肉, 就草草咬了一口。

后面的妹妹们也跟着她学, 一人一小口, 就连一向很矜持的花花,也没拉下。

明霞转着骨头,尽量把肉多一点的部位对着她们。

每一个人咬下的肉很小一口,但她们嚼得特别香。

“娘,你也吃。”大花看到又递到自己嘴边的肉骨头,摇了摇头,往明霞的方向推了推,说道。

“对,娘也吃!”二花应着姐姐的话,坚定地说道。

明霞笑了笑,没有拒绝孩子们的惦记,轻轻在脆骨的位置咬了一口。

不多的骨头肉,五个人啃,其实每个人分到的分量很少。

肉香慢慢品,明霞也和孩子们继续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