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可惜,安锦要去的目的地现在他还不愿意让齐朔知道。

齐朔瞒了安锦一些事情,而安锦也有自己的秘密。

离开花园洋楼后,安锦特意走上没有人的小道,他熟练地利用附近的物体隐藏自己,步履轻盈而迅速,比猫儿走起路来不遑多让,静悄悄的,一点动响都没有。

时隔很久,他再次发挥了兔子的敏捷性。

花了一段时间,安锦终于踏进了他的目的地范围。

安锦盯着不远处迎立在风中的蓝色三角旗,默默拉低帽沿,悄无声息地走了过去。

从外面看,那是一家老药店,店面门口挂着歪歪扭扭的手写字招牌,墙皮斑驳破损,看上去就是无良商家开在巷尾的小店。

进店,安锦曲起食指与无名指敲了敲酱色的旧门,清脆的叩击声回荡在狭小逼窄的走廊。

“老板,来买药了。”

“……”

满是血渍油污的布帘后面,老人抬起如死鱼的混浊眼珠,眼帘长长的垂到了鼻子,颧骨刻薄地高高凸起。

“小孩,这里不卖药。滚去其他地方。”粗糙的声音如同砾沙磨过金属,让人听着激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安锦登时垂下脸,瞅着那像树皮斑驳的老脸皱起了眉。

下午三点。

秋阳高照,橙金色的阳光带着一丝燥热,照射着青葱郁郁的树林。附近很安静,连一声鸟叫都没有听到,林丛沉浸在清幽的氛围,平和深远,这是人烟稀少的好处。

山坡脚下的别墅,就显得些许凄清了。

安锦拿着钥匙开了大门,进去后又将门锁恢复成原样。把钥匙放回夹袋,安锦信步迈向院落中央。

房子一如往昔,白墙雕花暗纹依旧精美绝伦,两旁的花坛一直由花匠定期打理,即使在秋风中,仍开着姜黄色明亮的花。

开锁进门,安锦脱下了鞋子往二楼上走。

地板的大理石瓷砖冰凉光滑,脚踩在上面的感觉实在不好,才一会儿,安锦的脚底就被冻得一片粉红,娇嫩的皮肉从脚趾以上都晕染着一种好看的渐变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