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页

总之越想越狗血,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宿星野在网上订购一条酒红色的长款裹身裙,乌黑柔顺的波浪卷假发以及大码高跟鞋,外加一件女士风衣,所有装备半个小时闪送到家门口。

他的身材很好,肌理分明,不会给人虎背熊腰的感觉,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料的类型,长腿翘臀,再配上白皙光滑的皮肤,穿上一款裹身裙,意外的性感。

镜子前的他原地转两圈,抓了抓假发,扯了扯裙子,踢了踢脚踩的高跟鞋,总觉得还差点什么。

忽然灵机一动,他翻出宋菲菲之前落在家里的口红,照着镜子,一点一点地抹红嘴唇,最后拿出一副女士太阳镜架在鼻梁上,再一次观看镜子里的“女人”,堪称完美。

他露出满意的笑容,对着镜子做出打枪的手势:“大白,你完蛋了。”

晚上八点钟,美丽繁华的城市灯光璀璨。

宿星野一身御女装扮,单只手抱着孩子,一扭一晃地走出四季民福。

他站在路边,夜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凹凸有致的身段时隐时现。他伸出芊芊玉指,拦住一辆出租车,矫揉造作地抬了抬墨镜,掐着嗓子说:“宝贝,妈妈带你去找爸爸哦。”

婚后的宿星野不仅变得稳重,演技也大大的提升。去往“捉奸”的路上,他抱着孩子坐在出租车后排,始终低低抽泣着,还摸出小手绢擦脸,柔弱无助的摸样逗得哈总“咯咯”地傻笑。

“你这个臭小子”他的声音偏中性还带着点磨砂调,听上去像是哭很久导致的,“你爸爸欺负我也就算了,你也笑话我呜呜呜”

这种小女人的姿态,别说路人认不出他是谁,就算是十年粉头也不会相信他就是摇滚歌手eleven。

司机大哥往后瞅一眼,实在看他太我见犹怜,忍不住询问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