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孩子,却要早早当家。萧暮云心如刀绞,“爸爸身上很难闻,我先去洗个澡好不、好”他搬了一晚上的海鲜,全是腥味。嘟嘟搂着萧暮云的脖子,“爸爸才不难闻呢,爸爸是在赚钱养我,我最喜欢爸爸了。

第174章

萧暮云轻轻笑了声,捏了下儿子的小脸。

“好了,别抱着我了。"嘟嘟立马从萧暮云的身上蹦了下来。

等萧暮云洗完澡,小家伙已经把锅里的面条盛好了放在了桌上。

“爸爸爸爸吃饭!”萧暮云只觉得一天的疲累全部消散,为了儿子,他什么都可以坚持。

小家伙已经困急了,等萧暮云吃完晚饭,嘟嘟也已经趴在一旁的椅子上打起了盹。

萧暮云把儿子抱回了屋,放进被子里,仔细的盖好手脚和肚子。

回到餐厅,把碗筷收拾干净,他才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走到窗户边,仰头吞云吐雾起来。

“萧暮云,你又偷偷抽烟,小心我揍你。”朦胧的烟气里,萧暮云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那人对自己说的话。那人总是不让自己抽烟。

他高中时期是学校的霸王。

母亲在他幼年离世,父亲很快就再婚有了自己的家庭,他便成了没有人管的野孩子。没有管的小孩,自然也就没有什么规矩。

十五六岁时,他就结实了一帮社会的小混混,每天翻着学校的墙头跑出去喝酒抽烟,打架飙车。直到那一年的高二,那人转学到了他的班里。

他和那人的孽缘也就自此种下。时间太久,再加上萧暮云这几年很少再去回忆过去,有很多事他都记不太清楚。

在他模糊的记忆里,他和那人总是斗嘴,互相找茬,而那人总是压了他一头,让他咽不下那口气。

于是,他约了那人,晚上九点,在东山打架,决个胜负。那人如约而至。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和那人一起来的,还有他人生第一次发情期。初次发情让刚刚分化成所昔。陌生的情潮如同烧灼的熊熊烈火,把他全身的水分连同血液一起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