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闹的鼓点一直闹腾到夜里十二点半,这地方虽不至于人迹罕至,但也实在是个好的所在,拢共也没几户邻居,顾之墨也会挑好时候,旁边的别墅一家亮灯的都没有,看来顾之墨还会选时间。
闹腾累了和喝醉了的人,三三两两的上了车,留下一片狼藉的残局。
穿着一件松散的白衬衫的主唱,不知道从哪弄出来一条裤子,衬衫的扣子严严实实的扣好走了过来。
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点装在塑料袋里的小东西。
“两枚指纹。”
陈飞额角上的青筋蹦跶了一下,他说什么来着,这人觉接不是个简简单单的歌手。
他没有落座,饶有兴致的拿那双眼睛看着陈飞。
跟顾家三兄弟的桃花眼不同,那双眼睛极纯净,又透着吸引力,让人闹不明白这到底是调情还是他就是单纯看你。
陈飞提高警惕的回望过去,脸上摆出了一个不屈不挠、不咸不淡的表情,简言之是面瘫。
只是不知道自己这幅样子怎么取悦了眼前的帅哥,愣是得到了对方低眉浅笑的待遇。
“你比我勇敢。”
陈飞:情敌。
顾之墨并没有因为这句话做出什么反应,他小心的把那小塑料袋里的东西装进了小盒子里,
天还不是热,那人穿的实在单薄,听见外头汽车的声音,微微点了点头,道别走人。
半个小时前还热热闹闹的地方突然间安静了下来,那股子阴森冷寂又浮动了出来。
就好像刚才是百鬼夜行
顾之墨裹了件毛茸茸的长睡袍,站在泳池边低头看着沉在池水底下的行李箱。
脸上的表情有些精彩,看陈飞的时候,有点像看败家子。
只可惜这败家子没搭理他,大跨步的往屋子里走去,走到一半才意识到夜深了,起风了,又折回来,拽着某个还绕在水池边的二傻子,十分不讲究角度的一把扛起,搬麻袋似的搬到了屋里。
顾之墨毫不在乎的晃荡着两条长腿思考人生,大号的箱子里装着什么呢?
兴许又情书,有些纸质的东西的话,一泡岂不是要泡坏了?
啧,有点遗憾。
电线杆子高的小王子被人往地上一杵,就没再被搭理了。
这一天也实在够累的,上课、坐飞机、回来看着一群人群魔乱舞,中间还极度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