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靠坐在主座,单手支颐,半边肩膀仍湿着,可他好似恍然未觉般垂着长睫看着手中的籍册,眉目淡然。

“表哥?”谢知鸢小心翼翼轻唤了他一声,男人翻书页的动作一顿,掀起眼皮子看向她。

“四喜还在那边”谢知鸢小声道。

“已派人告知。”陆明钦重新垂眼,语调是一惯的不疾不徐,泛黄的书页被他夹在手里,更显得手骨白皙如玉,下一瞬,那只手不紧不慢翻过一页,“今夜在等谁?”

字字舒缓,却要谢知鸢本放下的心瞬间提起。

她讪讪揪了揪手指头,轻声道,“是,是——”

手指轻点在纸张上的声音瞬间盖过她的,谢知鸢在瞬间噤声。

外头似有行人从马车前跑过,极具生活气息的念叨声打破此刻的平静。

谢知鸢终究是说了实话,“是孟公子,”

她自暴自弃地垂眸失落道,“他今日与我约好了一同去放河灯,但许是有事,并未来。”

作者有话说:

——看到大家的评论啦~但是大狗真的没事的哈哈哈,

只是发现码字这件事占我生活太大比重了。

我时速八百,之前一天差不多码六七个小时,但是我并不是全职写手,实习的时候还要处理各种各样的事情,所以花的都是空余时间,导致一天到晚的交流对象仅限于“角色”,

所以在看到一些读者说角色的时候,会特别特别难过。

然后同样发现自己好像把写文当成了一项任务而忘记了刚开始的初衷,所以现在码得有点痛苦,尤其码完觉得自己码的特别烂,每次码完都惴惴不安点开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