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平安是按着程序进来的,自然也要走一遍这个程序。
可进了档案室,把标着她名字的牛皮口袋外加表格拿出来,就出事了。
东西不对!少了!
她来的时候,身上穿戴的就是事发现场那一身。
从里到外那一身蕾丝的内衣裤,吊带丝袜,外加泡泡纱的小洋装和高跟鞋都在。小洋装上刘景廷的血都成了褐色,原封不动。
她戴的假发也在,还有蝴蝶结头箍也在,就是蝴蝶结被压折了,样子很难看。
唯独只有她身上的现金首饰全没了。
苏平安说有现金和首饰,现金是一百二十美金外加三个钢镚,都是装在一只镶水钻的小坤包里。当然,现金没了,小坤包也没了。
首饰也不少,有个镶钻的十八k金手镯,一对镶钻的小耳钉,顶顶要紧的还有一只大钻戒。石头跟个小蚕豆似得,又大又亮。
末了,还缺一张两寸宽六寸长的黄裱纸。
大律师一个头两个大。
苏平安说有现金首饰,他信。总探长能花六百万捞的人,身上穿金戴银不稀罕。但问题是人家少管所说没有,单子上明明白白,有衣服有鞋子有丝袜,就是没有钱和首饰。
这里面谁说了谎?毫无疑问肯定是少管所。但大律师是见多识广的,自然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一个孤零零的华人少女穿金戴银还拿着现金,进了少管所,那就是一条肥鱼进了猫肚子。肯定是要把这点油水刮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