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胜越不耐,越心急,越不满,我就越耐心,越安心,越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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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玻璃壶里越来越多的水泡涌起,翻滚跳跃,我心情大好。马有为肯亲自露一手泡壶茶,这三万美金算是值得了。
水一开,马有为抖抖手指,神情变的严肃起来。
臭讲究又要来了。
我可不理,依然翘着腿,看他摆弄茶具。
用开水冲洗茶壶,取了恰当的茶倒入,高高冲入开水,用盖抹去泡沫后盖上,开水继续冲,保持壶温。
稍待一会,方才倒了七杯茶。
七杯茶,小小的杯子,大男人一口都不够。茶色清亮艳丽,似琥珀似朝霞,清秀动人。茶香四溢,沁人心脾,似桂若兰。
只是,这茶不能喝。
第一泡是用来醒茶和洗杯的,并不是用来喝的。
这臭讲究,我花三万块买的茶叶,都不够他泡十次,他一次花我三四千美金,第一壶冲出来竟然用来洗杯子。茶叶再好,也就能泡三次,他一倒就倒掉我上千美金。真他妈烧钱的臭讲究。
马有为深好茶道,保养考究的修长手指伸到近九十度的水里眉都不皱一下。手指轻巧灵活的转转,把那七只小巧玲珑的茶杯用茶汤一一洗了。
待到第二泡,七杯好茶方才成了。
没人动。
马有为对着我比比手,让我先拿。
还算给我这送上门来的冤大头面子。我稍稍起身,捻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