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来的时候,我沈默也就是一时好奇。开着极拉风的敞棚跑车,肆无忌惮的冲进这条暗街里,大刺刺的闯了进去。
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意气风发的很。
多喝了几瓶酒,也就为挣个现在想来并不怎么出色的妞,几句话不投机,我和人大打出色,抡着刀一个人单挑四五个,差没把整个夜色砸了。
虽说我是一尾强龙硬过江,但人家地头蛇也不是容易打发的。
不过也就刚挂了点彩,陈天养就带人来救我了。陈天养这人平时是很讲江湖规矩的,只对我,太过护短。他一来二话没说,裹了我就走。
他是明了的,我喝多了在别人的地盘撒野,按说是我们理亏。只是事情出在我身上,他就由不得的护短。以前只觉得大哥待我实在是没说的,现在想来,这护短护的实在暧昧。
夜色虽然个破地方,但背后的势力却也不简单。只是其中纠缠也多,只知道是个得罪不起的三不管人物开的店。
后来摆了酒,陪了钱,让有头有脸的老前辈撮合着,才把事情平了。
第二次去夜色,我没喝酒。刚进去,就被人下闷棍,套黑袋,弄到一地下室里要给我好看。
大概是看我文质彬彬,风流潇洒的模样以为是个软柿子,那几个混混竟然想颠鸾倒凤着弄我。
那时候的我岂是个好惹的主,将那几个挨个废了,随地捡跟铁棍,就又冲进夜色去寻事。
这次倒是不打不相识,和那人就此结了缘。
他那样一个出色人物竟只在这么条阴暗的街里开个小小破店,当时的我怎一个不平稀嘘。
他说他只是想在夹缝里求个安身之所,只想平平淡淡的过几天日子,只要守着兄弟两个,过自己的日子也就成了。打啊杀啊,什么江湖地位名利权势,都已经入不了他的眼了。
这不是和尚过的日子?我那时候怎么也不能理解。一味的觉得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