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天已黑,狗窝般的房间内,驼叔已掌起了油灯,这城里根本就没有电。
“回来了,吃饭吧,咳咳……”驼叔佝瘘着小山般的大驼背,咳嗽道,风烛残年的他,瘦得就剩皮包骨。
“陀叔,你老毛病又犯了,明天让我去趟‘海城’吧,我们店里就只剩下黑面包了,不进点货,我怕他们会找我们麻烦。”沈华掏出那张带血的宇币交到驼叔手里,再次提议道。
这里叫漠北城,地处内陆,海城在海边,在那里还有人能用上电,很是繁华,像漠北城这样的废城,大多要到海城进货,以维持小命,从漠北城到海城的路途上,有一段无人的沙漠区,最近听說沙漠区出现什么凶兽,几乎没人能走出沙漠,驼叔担心沈华的安危,迟迟不肯让他冒险进货。
“好吧,但路上要小心点,不能进就回来吧。”
“哈,驼叔你终于肯放我去了,太好了,呵呵,你不要为我担心了,要是你不肯让我打架,凭我的功夫,早就成为这里的老大了,沙漠里要是真有凶兽,搞不好我还能剥张好皮回来给你做衣服呢,好了,我吃饱了,我去练功了。”沈华胡乱的咬了几口黑面包,兴高采烈的进房间了。
驼叔看得摇头苦笑,拿这孩子没办法,他知道沈华的钛甲功还只到第二重,教训那些无赖是还可以,但真遇到高手,沈华必将死无葬身之地。要不是自己懂点医术,利用自创的换血,将自己融有钛甲基因的血液输入到他体内,在这污染严重的地球上,休想有现在这么健康的体魄,只是可惜了这孩子,要是在正常的社会里凭着他那适合练钛甲功的基因,必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埋没了。
第五十四章 凶兽
第二天,沈华起了個大早,在驼叔千叮万嘱中,背着背包与水袋偷偷地摸到城外的一处山坳内。
在这里,养着一头有沙漠之舟美名的骆驼,这是两人最大的财富,要是被城里的混混们知道,他们非斩了骆驼吃肉不可。
“老朋友,我们又要上路了,看你老大吃得身宽体胖一定过得很好,呵呵。”沈华与骆驼亲昵一阵,动手绑好东西,一人一单骆动身进入了无垠的沙漠。
几周后就要到海城了,又可以见到小荷,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自己,嘿嘿,想起漂亮清纯的小荷,沈华恨不得立刻就能飞到海城出现在小荷的面前,原来这家伙这么想去海城,是怀有某种目的的……
沙漠的太阳是毒辣的,黄沙遍野,沙丘起伏不断,深入漠区后,沙尘暴不断,沈华都已经爬下骆背,牵着缰绳,顶着风沙而行。这段路他走过多年,知道再向前走上二十几公里左右就会有一個绿洲可以暂作休息。
“啊……”
快走出尘暴区时,一声凄厉的惨叫,夹在撞脸的沙尘中传入了沈华耳中。
在沙漠中听到人声,沈华不禁一怔,侧耳仔细一听,像是传自左侧,心想难不成真有凶兽,好奇下,牵驼转向了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