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他脚痛得厉害,帮他把镣铐解了。”

“好大的胆子!你区区一介草民,竟然敢……”

方鸿飞看见这态势,急忙过来圆场。

他拉了把发怒的薛统领,看著满面杀气的叶飘,笑道:“算了,算了,我看取下来也好,侯爷这两日因痛已是寝食不安,此去京城还有十数日,中间他若是出了什麽差池,我们也不好交待。再说了,有叶大侠在这里,想必一路都会平安无事的。”

薛统领既见方鸿飞都为叶飘说话,也知道对方在江湖上的名气,若真惹怒他,动起手来,恐怕这屋子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当下也只好忍气吞声地哼了哼。

又走了数日,马车这才行经了一个镇子。方鸿飞担心离宵的脚伤恶化,终於请镇里的大夫看了看。

果然他的脚已坏得厉害,银靴脱下之後,只见他整只脚已是烂得不成样子,被割裂的脚後跟处腐肉浓血混在一起,颜色莫辨……後来那大夫赶紧烧刀喷酒替离宵割除了腐肉,放出淤血,又加以上好的金疮敷治,这才连声感叹,若再晚些,恐怕这只脚都要砍下来了,不过日後长好了,也是不良於行了。

离宵在被割去腐肉时竟痛昏了过去,大夫上去探了探他的脉象,又道,此人气虚异常,心脉凌乱,需要好好静养,不然日後必成隐疾。

只可惜皇命在身,方鸿飞也留不出什麽时间给离宵静养,向那医生要了日後在路上用的药之後,看那银靴已浸满鲜血不宜再穿,只好随便将离宵的脚包扎了一番,便带他继续上路。

越往北走,天气越寒。

方鸿飞,叶飘,薛统领和那一干侍卫都是有武艺在身的人,尚可运功御寒,只是离宵穴道被制,空有一身武功却丝毫无用。

虽然他还穿著一身早已斑污的锦裘,却已耐不了那彻骨之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