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了通常小说情节里小受的悲惨遭遇:“不用了。”
黑金拍拍我的脸:“我觉得你有一个优点,就是识相。”
“废话,不懂看脸色的早就不能混了。“我说。
“呵呵,但是以后真的别那么叫她了,她是大好人。”
“黑社会的人没有好人。”
“某种意义上的。”
“什么意义上都不是好人。”
他无奈地看我一眼:“她对我有恩。”
“有什么恩?”奇怪了,现在人还讲什么恩情不恩情吗?
黑金做到床边:“我以前大学毕业的时候——”
“什么?你上过大学?”我呆了。
“……我还在美国留学过。”黑金说。
“不是吧,你一个小混混儿……错,是黑社会老大,干什么去留美?”我问。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还入了党呢。”黑金不再看我,“当时我找工作一直不顺利,学校不太好,专业又太烂,你说工商管理能找到什么工作?后来快七月底了,才看到一家公司要找管理人员,我就抱着姑且一试的想法去的。”
“结果呢?”我好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