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情大好地敲了敲桌子:“刚才检方的指控很清楚了,成焰自己也没有否认。他要是只刺了一刀还好,可他明明在伤了李大强之后,又刺了一刀,呵呵,这可没那么容易脱罪。”

第一刀还可以说是正当防卫,那么这第二刀,怎么也不是必要的了吧?

就这一点,就能叫成焰不死也脱层皮!

……

林烈凯带来的混乱终于平复了,法庭调查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漫长的法庭辩论阶段。

这件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可是关注度极高,检方当然不敢怠慢,事先做了尽职的准备,控词滴水不漏,铿锵有力。

检方一再指出,成焰在受害人失去行为能力后,所进行的二次伤害并非必要,不仅构成防卫过度,还有蓄意报复的主观意图。

成焰请的这个免费律师虽然为了名气而来,可是水平毕竟不算太差,又有诚远事务所的智囊团在背后暗中相助,接下来的辩词也相当精彩。

综合了前面出场的一系列证人证词后,辩方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下面几点:

第一:鉴于李大强的长期家暴、种种劣迹,被告成焰完全有理由认为,假如不彻底使他失去加害能力,接下来他一定会给他们孤儿寡母带来更严重伤害,甚至是致命的砍杀;

第二,成焰用的仅仅是妹妹情急下拿到的水果刀,杀伤力小、威力低,主观上并没有严重伤人的意图;

第三,成焰制止的是“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在母亲被打昏迷后,妹妹正在被继父猥亵的事实面前,李大强又是酒醉后挥舞菜刀砍杀,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无论怎么防卫,都并不过分,并不适用“防卫过当”的指控。